警衛,可以這樣爽完又不認帳嗎
警告,未滿18歲請勿進入
是的,最近有一則新聞,大家可以看看新聞剪報XD
嗯,老實說,雙方說法有出入,到底誰說得對我們也不得而知
不過假設被告的說法屬實,也就是他真的幫原告口交至射精,那有兩種可能,一種是原告原本拒絕,但是被告技術高超,被含住之後欲罷不能,最後終於射出來,但射完之後腦袋清醒了又感到害怕;第二種就是原告被含住之後很爽快,但是因為很緊張,所以沒兩下就射出來了(為什麼說很爽快?因為沒有硬的話你會射嗎,說會的請表演給我看),但是因為很可恥,所以提告XD
那麼假如原告的說法屬實,這…我只能說他的說法很妙,不敢貿然抽身?有被吹過的都知道,在吹的人嘴巴一定是一進一出,在出的時候其實可能只有小頭頭留在對方嘴巴裡,而且如果你這麼緊張、這麼害怕,應該不會勃起吧,那除非你是沒硬就有18公分,不然其實在他嘴裡的部份也沒多少阿,用力一抽就出來了,這很難嗎!!
好啦,不可否認,被告這樣強迫別人是不對的,但是原告到底有沒有說謊呢?是爽完又不認帳嗎?希望法官能夠好好審理一下!
(迷:不得不稱讚跟批判一下聯合報,稱讚的是最後附上了口交會不會得愛滋的小新聞,但是處理的並沒有很好,機率極低不代表沒機率,另外要批判的是,圖呢?為什麼沒有圖!!都說了被告身體壯碩,原告長相俊美,為什麼不附圖!!我要看圖阿!!不然也該附上東最喜歡的模擬動畫圖阿!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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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不然也該附上東最喜歡的模擬動畫圖阿!』
難怪我一早整個打噴嚏ˋˊ
未滿十八歲
(Whisper) 可以給我密碼嘛? 拜託~
謝謝